关于征集2019年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9 浏览次数: 1339

各单位:

近期天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征集2019年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2019年将围绕“精准医学研究”受理专项项目,单项支持力度6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及三地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

2、在本专项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4、鼓励中青年科学家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仅受理由京津冀三方合作申请的项目,项目申请书由项目总负责人组织撰写。

2.“研究团队主要成员概况”中,京津冀每个地区成员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引导开展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的研究,形成临床和基础相结合的团队。

3.三地项目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的合作机制、研究重点和任务分工,并建立顺畅的交流沟通机制。合作团队应就上述内容和项目经费筹集、分配与使用、研究资源共享、交流沟通机制、统一研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签订“京津冀基础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经各相关单位盖章后,请扫描图片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三、申报形式

1、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进行在线登陆和注册(http://xmgl.kxjs.tj.gov.cn/)。登陆成功后,点击项目申请,选择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成功跳转到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维护,维护成功后填写申请书。

2、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陆系统后,可在项目申请页选择“京津冀专项项目”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并上传相应PDF版电子材料。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

3经评审、审定程序后,确定立项的项目按属地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补录项目申请书,并按照属地要求分别签订项目计划书。

  四、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本专项项目。不满足本规定的人员,涉及的项目均不能进入通讯评审阶段。

2.指导专家组成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专项项目。

3.与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资助研究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不受理指南研究范围之外的申报项目。

5.天津申请人同一年不能获得两个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申请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能申请本专项。建议已申请和拟申请天津市其他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申请本专项。

6.2018年已获得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时间截点

在线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5月1日(周三)17:00

六、联系人

   1、科技处联系人:刘亚君,陈贻斌

liuyajun@nankai.edu.cn, 85358853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5122661430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019年3月28

附件:

·  1.2019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精准医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  2.“精准医学研究”指导专家组名单.docx

· 3.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请书 (格式).docx

  

1.2019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精准医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2.“精准医学研究”指导专家组名单.docx3.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请书 (格式).docx